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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双方在离婚前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是否有效?—工伤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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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双方在离婚前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是否有效?—工伤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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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离婚前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是否有效?司法实践中经常会碰到这种情况,双方在离婚前签订了处理房屋及其他财产的协议,后又因种种原因未办理离婚登记,过1段时间在诉讼离婚调解时,写明双方无财产争议。事后,1方反悔,称原协议有效,要求按原协议履行。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解答】 前1份协议是正当有效的民事合同,但是后来在法院调解书中的意思表示应该视为对前1份协议的修改,因此,双方在有法律强制力的法律文书中所明确的条款应该视为对前份协议中权利义务的修改或抛却。故无权主张按原协议履行。这是由上海离婚 律师 为您解答,具体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入1步咨询主页:http://www.yaoup.com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 邮编:200120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电话:08621-68879992-811 传真:086-21-68879993 qq 17281477